非非马
FEI’S TALK
宗庆后与施幼珍真的如传闻所言在2000年前后离婚了吗?
宗庆后与杜建英又真的如传闻所言于2005年在美国领了结婚证?
宗庆后在香港汇丰银行设立的所谓离岸信托账户,真的合法有效吗?
宗馥莉的3J弟、妹能成功分走娃哈哈的股权吗?
宗馥莉的这场“继承之战”,赢面到底有多大?
今天这篇文章,就来一一分析下。实在没忍住,福尔摩斯小非又上线了。
平地一声雷,这两日关于宗庆后的“家事秘闻”,已经越传越“丰富”,凤凰网甚至爆料宗馥莉的弟弟妹妹不是3个而是6个。也有知情好友给我讲了一些ta所知道的故事,但我怕侵权不敢写。先忍着,等有媒体报道再说。果然,豪门家事的复杂性远超“表面”~而即便是权威媒体的报道,也有错误。比如所谓生于2017年的三子Jerry Zong。
我检索发现,杜建英任校董的的美国著名私立高中Concord Academy(康科德学院)官网显示,杜的三个孩子Jacky、Jssie、Jerry先后于15、16、23年毕业于这所学校,由此可推断Jerry大约出生于2005年前后。
康科德学院网页截图。简称AC的康科德学院,位于马萨诸塞州,距离名校云集的波士顿仅18英里。杜的三名孩子都未被公开点及姓氏(Last name)。
所以,杜建英在51岁高龄产子的“奇迹”,算是破了案。顺带着一并破了案的,是传Jerry乃年轻管家或其他女员工在2017年所生但交由杜建英抚养的“秘辛”。
这也解释了为何杜建英在2010年创立3J(三捷)公司。因为那时三J娃娃的确都已出生。
不过,这个Jerry虽然是杜建英所生,但根据“凤凰网财经”最新报道,有知情人士爆料2017年宗庆后的确有一个孩子出生,母亲是娃哈哈的一名年轻女员工,曾经多次因抚养费问题在娃哈哈总部门口“闹事”。宗馥莉为与父亲博弈曾以绝食相逼。但这些信息都还有待进一步证实。
好,言归正传,宗馥莉的这场“继承之战”,赢面到底有多大?
先说香港那笔涉案21亿美元的“信托基金”官司。
三J原告要想在这场官司胜诉,核心关键是:宗庆后在香港汇丰银行设立的所谓离岸信托账户,合法且有效。
先说我的结论,大概率是无效的。我的分析如下。
首先,三J原告申请法庭临时冻结的所谓“信托账户”,主体名称叫:Jianhao Ventures Limited,翻译过来就是Jianhao风险投资公司。这是一家注册于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公司。原告怕目前账上的18亿“信托资产”流失,向法庭申请禁止宗馥莉处置或贬损Jianhao Ventures Limited账户下的资产。
按照国际通行的规则,合法合规设立的信托账户,名字里通常都有“信托”二字,并标注相关功能。账号不太会是叫什么风险投资公司。
这就解释了为何宗馥莉能够划走账户里的钱。如果是已经成功设立的独立信托账户,宗馥莉根本没有调动账户资金的权限。
第二,信托账户之所以未能正式设立,我的分析是,大概率是因合法性上有障碍。我说说我自己的分析,为大家提供一些解读的可能性。
先来普及个法律知识点。家里有矿、丈夫有其他非婚生子女的女性,请一定看仔细!
根据《民法典》《信托法》和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<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> 若干问题的解释(一)》相关内容,非婚生子女的确和婚生子女平等地享有继承权;但是,非婚生子女继承权的实现,必须通过法定继承或遗嘱,不得侵害生父配偶的夫妻财产共有权。
划重点:在婚姻存续期间,丈夫不能够背着妻子单独处置夫妻的大额共有财产,包括但不限于为自己的非婚生子女设立大额信托。涉及到大额夫妻共有资产,丈夫在处置和使用上,都必须征得妻子的同意——不论他私自处置的金额是否小于夫妻共有财产的一半。否则,按照我国婚姻法,丈夫的行为可以被视作非法转移婚内财产。
那么,我们假设宗庆后一直没有和施幼珍离婚,却背着自己的妻子在香港为非婚生子女设立巨额信托,即便这个信托设立了,也会因违背我国婚姻法而被视作无效。即信托被击穿。妻子可主张撤销并要求返还财产。
而通常,正规的受托机构,也必须要做尽职调查,首先得确认资金来源的合法性,比如它不能是非法收入;其次,得让那些已婚的信托委托人出具书面的《配偶同意函》。如果这些条件不符合,受托机构就不能给委托人合法合规地设立家族信托账户。
我个人是认为,很可能就是因为这个原因,香港那个所谓的“信托”账户一直未能合法成立。
关于网传宗庆后已经在2000年就和施幼珍秘密离婚,并在2005年和杜建英秘密在美国结婚、后又秘密离婚的传言,我个人在没有看到切实证据之前,严肃存疑。
首先,对于宗庆后这样身家的人而言,离婚的成本太过巨大。娃哈哈创办于宗庆后和施幼珍结婚之后,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一旦离婚就必然涉及公司股份和资产的切分。即便是2000年,娃哈哈的规模也已经非常惊人,它在2003年正式突破了百亿销售额大关。根据福布斯和胡润富豪榜,宗庆后的个人资产在2003年已达数十亿人民币。让宗庆后在娃哈哈高速扩张期与发妻离婚、分割巨额资产,可能性极低。娃哈哈集团的高速发展是需要巨额资金的。如果真离婚分割了巨额资产——哪怕施幼珍为了大局考虑没有要股份,宗庆后怕也无法在2012年以100亿美元身家顺利登顶《福布斯》中国首富。而宗庆后,显然也不是贝佐斯,他是什么都要的人。事业财产,妻子情人,开枝散叶,传宗接代,乃至面子名声,他件件都想要。
那宗庆后如网传所言在2005年和杜建英结婚并且还又离婚了吗?若果真如此,宗庆后完全可以在和杜的婚姻存续期间,轻而易举地为他和杜的孩子设立信托账户,此时他没有任何技术障碍。除非,老宗对杜女士和其子女的承诺是虚情假意,又或者是有其它情非得已的苦衷。
各种可能性之间,我认为宗庆后与杜建英曾有婚史的可能性,很低。杜建英虽对娃哈哈贡献巨大,但一直都是名不正言不顺的“影子夫人”,宗庆后出于补偿心理,应该是非常真情实意地口头承诺过为他与杜生的孩子设立信托,一个娃7亿。
杜建英生Jerry时已经快40岁,那时宗庆后差不多60,但对于杜而言,如果生一个娃就有7亿,自然是娃越多,分的越多。然而,如意算盘打得虽好,但因为宗、杜没有结过婚,宗、施也未离婚,这才为香港信托账户的开设埋了“绊脚石”,也才有今日的夺产大战。
至于香港信托账户诉案的结局,我的分析是:如果不和解,真要让法律来裁判,宗馥莉大概率能赢。而如果她持有的父亲遗嘱(2020年所立,见证人为娃哈哈公司高管)被判有效,那么宗庆后的境外资产,也就将完全由宗馥莉继承,无需分割给三名原告。
至于宗馥莉的杭州官司——娃哈哈股权之战,根据现有法律,的确对她不太有利。股权如果被稀释分散,宗馥莉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也必将分散。这肯定不是宗馥莉希望看到的。
如果宗庆后与施幼珍未离婚,并且宗庆后未在遗嘱中作特别分配,那么施幼珍可以依法继承一半的股权。剩下的股权,由目前站在前台的4个子女均分。那么施幼珍+宗馥莉,可以占19.55%股权。另三人合计可以分得9.85%的股权。
当然,如果宗庆后与施幼珍已离婚,宗庆后去世时是单身无配偶状态,并且也未设立遗嘱将股权全部交由宗馥莉继承,那么这4名子女则可依法共同继承股份,而宗馥莉在人数上落单,就非常吃亏,恐将失去对娃哈哈集团的控制权。
不过也有一种可能性,施幼珍当初同意与宗庆后离婚,但通过离婚协议确定了自己占有的一半财产和股份,在宗去世后必须完整地交由宗馥莉来继承,那么情况又会有所不同。总之,富豪家族的真实家庭结构和他们的股权结构,都是复杂而充满斗争。详情有待后续媒体进一步披露。
捋到这里,杜建英及其三位子女起诉宗馥莉的意图也就很明显了:以两起官司来逼迫宗馥莉与他们谈判,达成庭外和解。他们期望的大概是:宗馥莉让出香港账户里的18亿美金资产,杜建英的三个子女让出杭州娃哈哈集团的股权。
至于宗馥莉会怎么选,我们只能拭目以待。而从目前的舆论环境看,主流中国民众还是选择站在宗馥莉这边。并不意外,很符合中国国情。
最后,说一段宗庆后生前的发言吧,如今看这段视频,味道很不同。宗庆后曾在采访中说:你说我首富也好什么也好,多么有钱,只要不拿出去送给老外的话,就都是我们中国人的财产,我就吃这么点,用这么点,利润还是拿来再投资,再为国家解决就业,再为国家创造税收,说到底还是社会的。
好一个“我就吃这么点用这么点”,好一个“说到底都还是社会的”,他大概是没有预见到今日的“被打脸”:他的三个美国娃,将会为争夺数百亿的家产而与他的长女闹上法庭。
原本,子女继承父母辈财产合法合理合情,民众其实并不会有意见,但民众不喜欢“表演”,更不喜欢被“戏耍”。可叹宗庆后多年来苦心经营的正面道德楷模人设,在他身后算是塌了个七七八。
今日先写到这里,其它问题下篇再续。谢谢阅读。你又怎么看这场继承之战?欢迎评论区交流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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