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26日晚,电视剧《长安的荔枝》出品方之一浙文影业发布公告,称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静目前已被相关监察机关实施留置。
公告称,近日收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静女士所在工作单位的通知,刘静女士目前已被相关监察机关实施留置。
浙文影业表示,经了解,刘静女士所涉事项与公司无关。
刘静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,不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公司职务,不参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。公司其他董事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正常履职,公司生产经营及管理一切正常。
据同花顺公开披露,刘静1977年7月出生,硕士研究生学历。历任义乌市人民法院法官、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,现任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、合伙人。
另据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官网介绍,刘静从事法律职业二十余年,积累了丰富的民商事各类案件的办案经验。熟悉民事诉讼程序,致力于纠纷解决、定纷止争。擅于办理各类复杂疑难案件,条分缕析,辩法析理。
2024年,刘静在浙文影业领取的薪酬为5.78万元,未持有公司股份。联合出品《长安的荔枝》影视收入占比仅0.03%。
浙文影业26日还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。2025年上半年,浙文影业实现营收18.5亿元,同比增长11.06%;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.16亿元,同比下降4.3%。
半年报显示,浙文影业的主营业务为影视业务与毛纺业务。影视业务板块的主要业务包括电视剧的制作和发行,网络剧的制作和发行,电影的投资和发行以及微短剧的制作和发行;毛纺织业务板块的主要业务是各类精纺、半精纺等各类纱线以及高档精纺呢绒面料、服装的生产与销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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