言论自由似乎成了一些人肆意宣泄恶意的 “保护伞”,明星们常常沦为网络暴力的受害者。迪丽热巴,这位备受瞩目的人气女星,也未能幸免。近期,她与黑粉之间的法律纠纷引发了广泛关注,其中黑粉拒不道歉后被强制执行的事件,更是给整个网络环境敲响了警钟。
企查查 APP 显示,在多起迪丽热巴起诉黑粉的案件中,一些黑粉的行为令人咋舌。以王某某为例,他作为涉案账号的实名认证人,在网络上发布的侵权内容明确指向迪丽热巴・迪力木拉提。其言论不仅部分缺乏事实依据,构成了诽谤,还使用了侮辱性词汇,对迪丽热巴进行侮辱。这种恶意中伤的行为,严重损害了迪丽热巴的名誉。法院最终判决王某某需公开道歉,并赔偿迪丽热巴精神损害抚慰金 20000 元以及合理支出 150 元。然而,判决生效后,王某某却拒不履行致歉义务,迪丽热巴不得不申请强制执行。
无独有偶,蒋某某的行为同样恶劣。他使用涉案微博账号发布评论描述迪丽热巴时,用语粗俗不堪,像 “中东 48……”“…… 驴驴” 等词汇,丑化、贬低迪丽热巴的意图昭然若揭,字里行间充斥着谩骂与人身攻击。这样的言论,早已远远超出了言论自由和正常评论的合理边界。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后认定,蒋某某的行为构成侵害迪丽热巴名誉权,依法判决其在新浪微博账号中连续十日置顶登载致歉声明,同时赔偿迪丽热巴经济损失 150 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8000 元。可即便如此,蒋某某依旧未履行致歉义务,迪丽热巴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北京互联网法院于 12 月 23 日对该案判决书主要内容予以公告。
还有韩某,在其博文中使用不当文字描述迪丽热巴。虽然韩某试图否认文字指向迪丽热巴,但结合涉案博文内容及上下文,很容易确认就是在指称迪丽热巴。从涉案博文上下文的用语和语气来看,贬损、攻击的意图十分明显,这显然超出了言论自由和舆论监督的合理范畴,构成了对迪丽热巴名誉权的侵犯。法院判决韩某连续三日登载致歉声明,并赔偿迪丽热巴精神损害抚慰金和其他合理费用共计 1000 元。案件流程显示,去年韩某已因该案件成为被执行人并被限制高消费。
这些案例只是迪丽热巴维权路上的冰山一角。在网络上,几张经过恶意 P 图处理的照片,一段刻意剪辑的视频,或是几句毫无根据的虚构文字,就能让公众人物瞬间陷入 “网络审判” 的泥沼。迪丽热巴所遭遇的网络暴力,正是当下网络环境中典型的乱象。一些黑粉为了博眼球、发泄负面情绪,不惜编造谎言、恶语相向,给明星的名誉带来极大损害。
而迪丽热巴选择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,这一做法无疑具有积极的示范意义。她的胜利并非偶然,也不是冲动之举,而是理性的宣示。法院的每一项判决,都清晰地界定了网络言论的边界。比如郭某某因恶意言论构成名誉侵权,被判令公开道歉并支付精神赔偿,这一判决结果犹如一记重锤,狠狠地砸向那些心存侥幸、认为 “网络发言无需负责” 的人。它明确地警告着所有人:在网络世界里,每一句话都可能成为呈堂证供,任何逾越法律底线的行为都将受到制裁。
更值得关注的是,即便有了法院白纸黑字的判决,仍有部分黑粉拖延、拒绝道歉,直至法院启动强制执行程序。这一过程充分彰显了法律的威严,它不再仅仅停留在纸面上,而是化作实实在在的行动,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。在当今互联网时代,平台和司法机构凭借先进的技术手段,能够轻易通过一个账号追踪到背后的真实身份。这意味着,那些企图在网络上隐匿身份、肆意作恶的人,将无处遁形。
文章来源于网络。发布者:新华娱乐网,转转请注明出处:https://www.ygynd.com/ygynd/52306.html